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网约车企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公告
为净化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经区交通运输局排查部分企业及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且部分车辆不按要求办理转平台及参加年审车辆道路运输证的。计划按照注销程序启动部分企业经营许可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证注销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注销网约车企业及经营许可证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再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相关许可证件”。经开区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依法注销贵州多彩出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号:安顺520400014988。
二、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贵州省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十条措施》第五条严格车辆安全监管“道路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进行维护和检测且达不到安全运行条件的一律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依法注销贵州多彩出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30辆;泸州好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1辆。
三、其他事宜
1.企业和个人有异议的,可自公告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2.公告期: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27日。公告期结束后,将按程序进行注销公告。如有疑问,请致电反馈至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局,电话:085133359699。
特此公告
附件:经开区注销网约车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明细表.xls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11日
一审:赵 航
二审:谢安丽
三审:谢朝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