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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局关于部分车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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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进一步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平台公司申请,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安顺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依法给予注销部分车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辆名单见附件),未收回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作废。上述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不得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如有疑问,请致电反馈至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局,电话:0851-33359699。

    特此公告

  附件:经开区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辆名单.xls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28日

一审:赵  

二审:谢安丽

三审:谢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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