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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经开区深入开展服务企业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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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巩固拓展经开区服务企业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效,根据安顺市产业大招商暨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2025年度深入开展服务企业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方案》的安排,结合经开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人民至上的重要论述,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和五届市纪委五次全会工作部署,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下更大气力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坚决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

通过“七个一批+线索移交+源头治理”,以点带面大力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不断强化制度建设执行和源头治理,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让广大企业家深切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在身边,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整治重点及措施

(一)整治一批“新官不理旧账”,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依法依规全面清理拖欠民营企业政府性账款。建立健全偿付拖欠民营账款长效机制,探索多途径偿债办法,严防新增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贸局、财政局〕

(二)整治一批助企惠企政策不兑现问题。全面摸排已出台的助企惠企政策兑现情况,建立工作台账,能立即兑现的按有关规定立即兑现;不能立即兑现的制定兑现计划,分批分期兑现;确因实际情况无法兑现的,及时对相关文件进行清理。进一步排查整治在惠企政策兑现中优亲厚友问题。〔发改局、工贸局、财政局、住建局、农水局、投促(商务)局、大数据局〕

(三)整治一批招商引资承诺不兑现问题。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平等协商、有利发展、依法诉讼”原则,全面清理招商承诺存量项目未兑现情况,有序处理不符合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招商承诺事项,加快兑现符合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招商承诺事项。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严禁违规出台招商引资政策,杜绝新增招商引资承诺不兑现事项。〔投促(商务)局、司法分局〕

(四)整治一批未及时解决企业合法诉求问题。持续开展主动靠前服务,完善领导干部包保服务重点企业制度。通过12345热线、上级转办、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座谈交流等形式,进一步拓宽企业问题诉求收集渠道,依托“企业之家”平台集中转办督办,针对复杂疑难问题开展实地复核,切实解决一批企业合法诉求。〔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工贸局、投促(商务)局、群团等各联席单位〕

(五)整治一批招标采购突出问题。开展2025年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招标人主体责任缺失、代理机构“中介不中”、投标人围标串标、评标专家履职不公等突出问题,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按照《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持续开展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违规串标围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发改局、财政局牵头,住建局、农水局、交通局、公安分局等单位配合〕

(六)整治一批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行政诉讼拒绝立案、超期立案、案件久拖不决等问题。通过明察暗访、 投诉举报等途径,收集反映的行政诉讼“不立案”问题线索,及 时处理和反馈,坚决杜绝行政诉讼“有案不立”问题发生。依法 审理涉民营企业行政案件,加强对行政案件久拖不决行为的预防 与监管。整治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机关事业单位 拒不执行司法裁判问题。〔司法分局、发改局、公安分局〕

(七)整治一批对企业及其相关人员涉及的刑事案件,未依法依规开展立案和羁押,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违法适用强制措施等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规范涉企案件的接报案与立案、强制措施适用、异地执法、撤案等重点环节。对久侦不结、久诉不结案件全面排查、分类处置。对符合逮捕条件确有逮捕必要的,依法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并适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于没有逮捕必要的,依法不予逮捕;对执法乱作为、滥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情况全面梳理,及时纠正违法采取查扣冻、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司法分局、公安分局〕

(八)移交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线索。强化对上述七方面整治事项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收集,及时将其中涉嫌违纪违规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进行查处。〔投促(商务)局、司法分局、发改局、工贸局、公安分局、财政局、住建局、农水局、大数据局、政务服务中心、群团〕

(九)强化制度建设执行和源头治理。

1.配合省级制定《贵州省招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提高招投标管理质效。〔发改局〕

2.落实预防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披露、劝告指导、主动执法制度。〔工贸局、发改局、财政局〕

3.配合省级完善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投促(商务)局〕

4.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调查、认定、处置工作指引》。〔公安分局〕

5.严格执行《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助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工作指引》。〔司法分局〕

6.严格执行《贵州省公安机关涉企案件提级审核工作规定(暂行)》《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规定》。〔公安分局〕

7.严格执行《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进度依法依规及时拨付项目资金。〔财政局〕

8.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招商引资谈判和合同签订审查办法(暂行)》《贵州省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杜绝违规出台招商政策,规范签订招商引资合同。〔发改局、投促(商务)局〕

9.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企业之家”运行机制》,强化问题诉求研判、转办、督办力量,提升办理质效。〔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投促(商务)局、群团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经开区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和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全面落实好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一手抓改革,一手抓干部教育管理”的指示精神,切实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紧迫感、责任感,充分认识关于开展服务企业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同,充实工作力量、明确责任人,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协同。经开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相关工作内容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主要负责人要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亲自研究和部署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在具体工作落实中,部门之间要强化协同配合意识,加强沟通协调联系,纵深推进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三)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调度。经开区各有关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深化标本兼治,有针对性开展堵塞漏洞、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机制运行等工作;要按照调度机制,对摸排纳入服务企业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事项明确责任人、目标措施和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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