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转学、休学指南和收费的相关规定
本地居民入学按照户籍所在地统一免试入学,外地居民的需要提供进城务工人员(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应符合条件在所住地居委会进行登记方可入学;转学按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的相关规定,由接收学校提出申请,接收学校所在地教育局、转出学校和转出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共同审核后即可;休学需要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由学校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出中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当地教育局网络审核即可;借读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后即可;我市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均免收杂费,同时向农村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家庭经济困难的住宿生补助一定的生活费,农村中小学每生每天补助3元的午餐费,一年按200天计算,每生每年共补助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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